本公司系经吉林省委宣传部《关于对省广电局<省广电网络集团整体变更设 立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请示>的批复》吉宣函[2009]13号文)及吉林省财政厅《关于北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设置管理的批复》(吉财产函 [2010]6号)文批准(批复中同时确认“最终名称应以工商机关核准为准”),由吉林广电网络集团以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准会计 师”)审计的截至2009年11月30日的母公司净资产1,136,088,727.59元,按照1:0.98的比例折股后整体变更设立,总股本为 1,117,988,790元。

